关于协会部分会员参与活动与行为守则相违背的解决办法
来源:涡爱协 作者:涡爱协 查看:709 发布时间:【2020-04-26】
关于协会部分会员参与活动与行为守则相违背的解决办法
全体正式会员:
根据《涡阳县爱心者协会志愿者行为守则》规定,协会正式会员、考核期会员加入涡阳县爱心者协会即视为自愿放弃加入其它与涡阳县爱心者协会业务范围相同相近的公益组织的权利。近日接协会成员反应,部分会员未与协会报备,自行参加与行为守则相违背的活动和组织。即日起,请大家自行对照《涡阳县爱心者协会志愿者行为守则》,确需报备的,请及时报备。
希望大家珍惜协会来之不易的荣誉和团结,积极为协会发展建言献策,以身作则,做一名甘于奉献、实事求是的合格会员。
涡阳县爱心者协会
2020年4月26日
守则如下:
涡阳县爱心者协会志愿者行为守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自身的行动,实践公益志愿者精神,把爱心奉献给社会和需要帮助的人。
2、不得把从事公益志愿工作看作为自己赚取“资本”的一种方式。
3、从事公益志愿服务时,应服从组织分配的岗位和任务,服从组织管理,按时完成指定的任务和项目,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和工作质量。
4、不擅自离开服务岗位,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的,须经批准。
5、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服务对象的钱、物、吃请。
6、着眼于维护公益事业,团结协作,严于律己,维护公益志愿者的整体形象。
7、在平时生活中,亦应加强自律。不应因没有从事公益志愿任务而放松对自身的要求,损害公益志愿者的形象。
8、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违法行为、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事务或活动。
9、为保障协会团结,便于统筹发展,参加与协会业务相同、相近的同类型团队,或单独组织开展、参与与协会业务相同相近活动;以及做出对协会和会员的形象、利益、团结有影响的言论和行为,一经发现,视为自愿放弃协会会员资格(因工作性质、特殊身份(两代表一委员)、特殊情况下与此条有冲突的,提前与协会报备,同意后不受参与活动限制)。